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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李京阳围绕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做了主发布。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际收支处处长范月霞,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赵婧,支付结算处副处长杨光兴,分别就做好科技金融、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农牧区支付环境建设、强化金融服务“五大任务”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对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扎实推进金融政策落地见效,积极促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实现翻倍增长,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大关,存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涉外收付款规模创历史新高,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创2010年以来最好水平,有力促进全区经济回升向好、加快发展,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一、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总量合理增长
(一)金融总量快速增长。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反映了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2023年1-11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5435.8亿元,是2022年全年增量的2.8倍。作为融资主渠道,全区银行信贷投放实现快速增长,2023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0064亿元,同比增长11.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0位,贷款全年新增3098.7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人民币存款规模继续扩大,2023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6317.6亿元,同比增长12.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5位,存款全年新增4003.9亿元。
(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一是企(事)业单位贷款是贷款增长的主力。企(事)业单位贷款全年新增2074.7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67%,同比多增652.8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新增1380.3亿元,同比多增409.5亿元。二是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基础设施相关行业贷款分别新增254.2亿元、421.1亿元和1072.5亿元,分别同比多增99.4亿元、77.3亿元和599.8亿元,有效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薄弱环节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023年末,全区涉农、民营、小微和普惠领域贷款余额分别为10982.9亿元、6788.5亿元、6335亿元和284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14.4%、14.7%和21.3%,全部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小微和普惠主体59.6万户,同比增长14.2%。四是绿色贷款增速保持高位。2023年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4729.2亿元,同比增长34.8%,增速连续7个季度超过30%。
二、精准有力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一)以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为抓手,为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前瞻性分析研判,做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有效供给,将低成本央行资金精准滴灌到实体经济。2023年,全区人民银行通过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低成本政策资金1081.7亿元,其中,发放再贷款、再贴现788.6亿元,同比增加207.9亿元;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129.3亿元,发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149.3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再贷款12.6亿元,发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1亿元,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0.9亿元。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制定“一方案、三行动、四工程”总体金融支持框架,为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民营小微、创业就业、重点产业链、节水产业、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领域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支持“五大任务”内外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形成合力,取得积极成效。
(二)以释放利率市场化改革效能为契机,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完善存贷款利率自律管理,发挥内蒙古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执行人民银行总行两次全面降准政策,加大结构性政策工具使用,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落实动态调整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差别化调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3年12月,全区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
(三)以加强政策引导激励为依托,人民币跨境结算实现增量扩面。开展跨境人民币“暖春惠企”专项行动和“首办户”拓展行动,累计走访对接400余家涉外企业,鼓励结算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企业提供手续费减免等金融服务。多渠道宣介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联合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进行奖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评估认定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392家,结算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金额220.1亿元。2023年,全区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2584.2亿元,同比增长99.8%,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金额的66.6%,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创2010年政策实施以来最好水平,人民币已成为自治区跨境收付第一大币种。
三、全面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有力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深入落实跨境贸易投融资改革各项措施,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地区外汇市场实现稳健运行,外汇管理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2023年,全区涉外收支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全区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537.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43.3%,增速居全国第3位;银行结售汇总额165亿美元,同比增长4.3%,增速居全国第5位。
(一)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高效落实。一是释放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旨在赋予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更大的贸易外汇收支审核自主权,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升业务办理效率。2023年,全区外汇局指导银行办理相关业务6025笔、金额21.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倍、2.3倍,实现了政策落实的提质扩面。主动靠前优化边境贸易外汇服务,制定《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跨境支付操作规程》,畅通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实现边民跨境贸易资金“秒到账”,2023年,指导银行办理落地加工跨境汇款91笔,付款3.1亿元。今年1月初,内蒙古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两个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试点之一。试点政策实施后,区内相关主体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业务时,可采用付汇主体和报关主体不一致的贸易方式,委托1家企业代其在银行办理付汇业务,此项政策的落地是落实稳边固边、兴边富民战略的重要举措,将在便利边贸结算的同时提高边民收入。二是稳步提高跨境投融资领域便利化水平。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出便利化覆盖面持续提升,便利化支付比例提高至57.9%。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相关企业节约成本约2000万元,助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跨境投资稳健发展,支持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全区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2.8%,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涉外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优化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开展“融汇助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与商务厅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出台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措施。2023年,全区外汇衍生品签约额合计9.6亿美元,衍生产品“首办户”新增221家,同比增长1.3倍。二是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面增量。通过用户培训释疑、“链”通银企宣传、面对面服务等方式,稳步扩展平台应用覆盖面。2023年,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83家涉外企业融资5634.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8%、18.6%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场景为12家企业线上查验发票金额2.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7.1%。助力跨境融资和跨境结算更多元、更便利、更高效,让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三)外汇政策传导执行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关于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多次深入商业银行、重点口岸、企业调研,研究解决经营主体堵点、难点,推动煤炭贸易、中欧班列等专项工作有效开展。加大督导力度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全区1018个银行网点开办结售汇业务,为涉外企业、个人提供高效、合规、专业的资金汇兑和结算服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年受理外汇行政许可2141笔,网上办理率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开展“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便利化政策惠及面。
四、优化支付环境建设 提升支付便民水平
支付体系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高水平的支付体系不但能提高支付效率、降低社会交易成本,还会深刻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2023年,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统筹保稳定、优服务、严监管、防风险,持续优化基础支付服务,努力在提升支付服务包容性上下功夫,在推动支付行业优化发展的同时,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保障能力也不断增强。
(一)支付清算系统实现安全高效运行。完善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连续性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确保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社会资金支付“高速路”畅通无阻。2023年,全区大小额支付系统累计发生交易4362万笔,同比增长15.6%,交易金额63.2万亿元,同比增长18.2%,资金净流入超7000亿元,同比上升16.5%。
(二)提升支付服务助企惠民水平。巩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成果,持续释放政策红利。2023年,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减免支付服务手续费超1.5亿元,其中机构自主减免费用4200万元。发挥支付服务促消费作用,指导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通过“云闪付”平台协助10个盟市累计发放消费券3亿元,拉动消费53.9亿元。优化银行账户服务,探索电子签章在开户环节的应用,拓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开户受理范围,推动银行开展账户服务制度优化、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2023年,全区新开企业账户数量同比增长38%,企业账户服务满意度超99%。
(三)推动农牧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建立农村牧区助农取款收单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涉农银行与嘎查村建立常态化银村对接机制,行政村覆盖率达98.7%。加大支付服务补充供给,提高偏远地区支付服务可得性,2023年,全区涉农银行机构累计受理农村支付服务预约1.9万份,办结率99.2%,流动银行车办理业务10.3万笔。优化农牧产业支付结算服务,在锡林郭勒盟试点上线“智慧牛市”系统,交易额达3.6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展战略规划,精准有效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高质量金融助力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为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添彩增色。